侵權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兩項並行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侵權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兩項並行嗎?

一、侵權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兩項並行嗎?

侵權賠償和工傷賠償是可以並行的,也就是説受侵害人可以同時追索侵權賠償和工傷賠償。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起訴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除外。

由此可見,勞動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可以同時享受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

二、工傷賠償流程是什麼?

按流程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

(一)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二)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四)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五)工傷維權程序比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託律師代理。

如果是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內因為工作的原因導致人身受到侵害,或者是出現可以視為工傷的情形,那麼勞動者就可以請求用人單位向自己支付工傷賠償金,如果是因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傷,此時還可以同時請求支付侵權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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