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的裝修工傷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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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家的裝修工傷怎麼賠償?

私家的裝修工傷怎麼賠償?

私家裝修工受傷後,如果建立勞動關係的,認定為工傷後,由工傷保險賠付,如果是僱員的,由僱主承擔賠償的責任。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僱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繫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裝修工人摔傷誰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僱主之間的關係,或者是僱傭關係、勞動關係。如果在工作中發生人身傷害的,就需要分別處理:

(一)僱工人身傷害的賠償

勞動者和單位是僱工的僱傭關係的,由僱主按照普通人身傷害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事故中,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分包的單位個人沒有用工、安全生產資質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發包人、分包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不屬於工傷或者不能認定為工傷的,可以考慮按照這種方式賠償。

(二)工傷勞動關係的賠償

勞動者和用工單位、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就可以按照工傷賠償、直接要求用工單位、個人承擔工傷賠償責任。獲得工傷賠償,首先要認定屬於工傷;認定工傷的前提是,勞動者和用工單位、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是不是存在勞動關係,在沒有勞動合同、工牌、工作證證明的情況下,勞動者申請認定勞動關係就會遇到障礙。如何解決,需要分兩種情況處理:

1、對方是有用工資格的單位、個人,只是沒有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部關於勞動關係認定的規定,發放工資表、職工名冊、考勤紀錄、社會保險紀錄、工作證、工牌以及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這些都可以作為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由直接用工單位、個人承擔工傷待遇賠償責任,發包方、其他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

2、沒有用工資格的單位、個人(通常説的包工頭)和勞動者之間勞動關係的確定。勞動部關於勞動關係認定的規章規定,建設施工、礦山企業等將工程業務發包給沒有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個人,勞動者可以直接要求工程、業務的發包方、分包方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對於沒有營業執照、備案或者被撤消營業證照的單位,雖然屬於非法用工,但是勞動者還是可以要求該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標準承擔賠償責任。

裝修工人摔傷之後的責任到底是誰來賠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看待,可以跟裝修公司或是裝修團隊就傷勢賠償問題好好協商。私家裝修工受傷後,如果建立勞動關係的,認定為工傷後,由工傷保險賠付,如果是僱員的,由僱主承擔賠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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