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關於同居懷孕的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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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年輕人在結婚之前,都同居一段時間,如果相處融洽,則可以考慮正式結婚。有些年輕男女在同居期間發生關係,導致女方懷孕。這種情況也是比較多見的,民法典是調整公民婚姻關係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那麼民法典關於同居懷孕的規定有哪些?下面我們一起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新婚姻法關於同居懷孕的規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關於同居懷孕的規定有哪些?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

1、同居後一方的收入或財產,原則上應歸該方當事人所有。但另一方當事人對取得該財產的當事人在取得該財產時有資助,或在取得該財產的過程中有輔助性勞動及提供生活幫助的,則該收入或財產應為一般共有。可根據當事人在取得財產中的作用大小,確定不同的份額。

2、同居後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屬當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確定按份共有。

3、同居後分居期間的收入或財產歸各當事人所有。

4、同居後的約定財產按約定處理。

5、因人身關係取得的財產歸該當事人所有。

6、繼受取得的財產歸繼受取得人所有。但買賣、互易、博彩取得的財產,當以原始資本所有人為產權人。

二、同居關係該怎麼認定?

1、雙方不構成配偶關係,不隨時間的延長而自然成為配偶關係,這是與結婚的本質區別。

2、雙方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應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專有的除外。雙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種準婚姻關係,也可謂是一種合夥關係,按合夥的法律規定,合夥所得應為雙方共同共有。當然,下列財產應屬個人財產:一方同居前的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等費用,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3、雙方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這是雙方能夠走到一起的一種保證,也是能夠繼續生活下去的物質保障。

4、雙方無繼承關係。一方死亡後,不能繼承遺產,只能按相互扶助關係處理,分得適當的遺產。對於撫卹金方面,鑑於其與死者有這種關係,也可適當得到一些撫卹金,以慰藉其傷痛。

綜上所述,根據民法典關於同居懷孕方面的規定,男女雙方在同居期間懷孕的,如果生下孩子的話,則雙方應該共同撫養。即便這個時候雙方並沒有建立合法的夫妻關係,但是在撫養孩子方面是要承擔義務的。如果雙方分手,則沒有撫養孩子一方應該向對方支付一定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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