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 - 有什麼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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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工作中受傷了請一定要去申請工傷認定,否則後續的工傷賠償可能會陷入舉證困難的尷尬,導致自己的權利得不到實現。關於申請工傷認定的具體規定,包括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有什麼時間限制?本站小編為您進行了編輯整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有什麼時間限制?

一、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限制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因此,提醒您以及您身邊的朋友們,如果在工作中受傷,事後一定要及時去申請工傷認定。這樣才能有效地保障自己的權利得到維護和實現!關於更多工傷方面的法律知識,如果您還有什麼疑問,歡迎登陸本站網站進行諮詢,我們有專業的律師團隊為您進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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