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工傷認定下來之後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6W

在我國工傷認定下來之後怎麼辦

目前在我國在相關領域內工傷事故的發生概率是非常高的,這種局面已經嚴重的影響到了職工最基本的人身安全問題,不過工傷的整體理賠速度特別的慢,是和職工個人工傷維權意識特別薄弱是有一定聯繫的。因為有多數職工就不知道工傷認定下來之後怎麼辦?其實工傷認定下來以後如果勞動能力還有影響還得申請工傷鑑定,勞動能力沒有受損的話接下來就能夠商談賠償的事宜了。

一、在我國工傷認定下來之後怎麼辦?

工傷認定書下來後,進行工傷鑑定,持鑑定結果,享受工傷待遇,得到工傷賠償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衞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二、工傷賠償

如果用人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當職工遭到工傷,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或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的,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以下項目:

(1)工傷醫療費;

(2)輔助器具配置費;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傷殘津貼;

(5)生活護理費;

(6)喪葬補助金;

(7)供養親屬撫卹金;

(8)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9)康復性治療費用;

(10)工傷住院治療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等;

(1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2)勞動能力鑑定費;

綜上所訴,工傷認定下來之後怎麼辦是分實際情況的,應該第一步是要確認了自己對工傷認定的結果是否有異議,然後下一步要不要做工傷鑑定也跟工傷對身體造成的傷害程度有關係,如果不需要工傷鑑定,那在工傷認定下來以後就能先到工傷保險基金申請工傷待遇,同時有一部分賠償是需要直接和公司索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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