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下班回家路上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2W

未成年工下班回家路上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對於未成年工我們大家都是有了解了,未成年工是我們國家規定合法的。對於我們成年人工作來説,對於上下班的路上遇到了交通事故我們國家的規定裏是可以算是工傷的,那麼對於未成年工下班回家路上遇到遇到交通事故的時候算工傷嗎?

下班回家路上遭受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算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六)款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勞動者下班回家路上,在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負主要責任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8月20日通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有關情況,並公佈4起工傷保險行政糾紛典型案例。

近年來,工傷賠償一直是勞資雙方發生糾紛的重點領域,加之當前勞務派遣用工方式的大量使用,將原本簡單的勞資關係“複雜化”,更易在工人發生工傷後出現“扯皮”和糾紛。那麼,對於工人來説,明確工傷保險該由誰交、一旦受了工傷該找誰賠等問題尤為重要。

針對上述新問題,20日發佈的這份《規定》細化了工傷認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外出期間”以及“上下班途中”等問題。

對於廣受社會關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這部將於今年9月1日施行的《規定》明確了四種認定情形。

《規定》第六條規定: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什麼是合理時間?這個合理時間可以説比較寬泛,用我們的話來講就是應當具有正當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趙大光表示,上下班有一個時間區域,可能早一點,可能晚一點,比如下了班以後,還要加一會兒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峯時段過了之後再回家,這些都屬於合理時間。

對於“合理路線”的範圍,趙大光舉例稱,“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場買一點菜,然後再回家,而且是順路,是不是合理的路線,是不是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必須的活動呢?我們認為都應當包括在內。所以理解這一條規定,我們要抓住一個關鍵詞就是‘合理’。

未成年工下班回家路上遇到交通事故也是算工傷的,而且我們國家規定了對於未成年工的工傷補償標準應該和成年工人的工傷賠償標準是一致的,所以説我們如果想了解未成年工的工傷賠償標準是可以看我們國家規定的工傷賠償標準上的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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