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傷 - 在第一階段中企業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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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工傷,在第一階段中企業該怎麼做?

員工工傷,在第一階段中企業該怎麼做?

1、工傷員工的救治:工傷事故發生後,企業應當第一時間對員工進行救治。救治中要注意救治醫院為工傷保險定點醫院、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須經工傷保險經辦部門同意(同意手續可以後補)、工傷救治符合診療目錄、藥品目錄及住院服務標準。

2、核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各地規定不一,有的是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職工傷情鑑定,有的是交由仲裁委員會裁量,應注意,員工停工留薪期內,單位不得解除(職工本人過錯除外)勞動合同,且應當按照工傷事故發生前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

3、申請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企業應當在員工發生工傷事故30日內向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滿30日未申請的,則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至申請之日,職工的醫療費用均是由企業自行負擔。

申請工傷認定,企業需要向社保行政部分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關係證明材料、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二、員工工傷怎麼辦?

1、自事故發生之日起,由用人單位在30日內或勞動者在1年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2、被認定為工傷後,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3、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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