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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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標準是多少?

2021年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標準是多少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標準是本人工資的3倍。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二、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怎麼確定?

實行計時工資的勞動者,其加班工資基數應當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按照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三、公司拖欠加班費職工可以離職嗎?

公司拖欠加班費職工可以離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員工不能參加了工作以後,連加班費的計算依據都不清楚,這是職工入職前要了解的一些基本常識,而且法定節假日不等於用人單位必須要發加班費,如果沒有什麼緊急的情況,法定節假日公司都會給職工放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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