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小產假扣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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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員工小產假扣工資嗎?

女員工小產假扣工資嗎?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根據國務院頒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相關規定)。

勞動部還下發了一份《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對女職工產假、產假期間待遇以及適用範圍等問題更為詳細的解釋:

1、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2、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後,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跟產假一樣,員工流產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員工流產假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屬於帶薪假,標準按照上面發放。超過了法定時限,則按病假處理,支付病假工資。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二、女職工在產假的待遇

《勞動法》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以上規定,法定的產假期為90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產假時間另行規定,但不得低於法定標準。如果因為特殊情況休假超過90天的,只要有醫院證明就可以向單位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

對於生育假期,國家勞動法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就是不少於九十天。另外,每個地區對產假都有自己的補充規定。

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在勞動法中明確規定了,勞動者可以依法享受各類的假期,其中就包括了病假、生育假等,如果在勞動關係期間,員工出現了懷孕或者哺乳等情況,也是可以依法享受相應的假期,用人單位也是需要按照規定及時並足額的支付工資,如果出現了爭議可以通過仲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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