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怎麼計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W

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怎麼計算?

一、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怎麼計算?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如果是協商一致的話,就由雙方協商經濟補償金。

2、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屬於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或者要求用人單位按違法解除合同,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也就是一年要支付二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有經濟補償嗎?

這個需要看實際情況確定。

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裏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用人單位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確定是否存在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勞動者自己向用人單位提出的辭職,或者勞動者存在過錯行為,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單位辭退員工,那麼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給二倍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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