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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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怎麼算?

一、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怎麼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裏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即通常所説的社平工資三倍封頂),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有什麼?

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為協議解除和單方解除。協議解除,即勞動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有效成立以後,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勞動合同向將來消滅的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為協議解除、單方解除、法定解除:

1、協議解除,即勞動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

2、單方解除,即亨有單方解除權的當事人以單方意思表示解除勞動合同。

3、法定解除,即基於法定的情形出現而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與正式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一樣。解除勞動合同包括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法定解除勞動合同三種情形。這三種情形中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是最常用的,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然後簽署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辦理離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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