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工作幾天有工資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一、試用期工作幾天有工資嗎?

試用期工作幾天有工資嗎?

公司是需要支付該員工幾天的工資的,但是,該員工的工資應該在下月發放本月工資的時候給他。如果公司的財務部門對於這種情況可以直接支付現金的話,也可以,但是要在他本人的工資單上簽字。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所以,試用期離職是有工資的,這是有法律保障的。

二、試用期離職工資的計算

試用期離職工資應當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的天數以及加班時間的多少來進行計算其工資,其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綜上所述,試用期無論工作幾天都是有工資的,勞動單位需要按照合同類給與員工工資,如尚未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單位原有制度進行開支,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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