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的公假有幾天?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9W

國家規定的公假有幾天?

在上班期間不能隨意請假,這幾乎是每家公司都會有的規定。而有特殊情況,如生病了,那還是可以申請的,只是,財務會計算並扣除部分工資,但如果是過節、過年等,公司都會按照規定進行排休或者調休,且屬於帶薪休假,這種假期我們稱之為公假。那麼,國家規定的公假有幾天呢?

公假,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在工作時間請假去參加的法定活動,經申請批准,在此期間不扣薪水。包括產假、婚假、喪假、特殊節日節假等。

一、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產假、哺乳假

1、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三、喪假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喪假是指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用人單位領導批准,給予一至三天假期。

對於特殊節日放假天數上文已經明確列舉出來了,而婚假、年假根據公司和地區政府規定會有所差別,另外,在女性懷孕、生育和哺乳幾個特殊階段會准許一定假期,這是我國對女性員工提供的特別關照。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