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的喪假是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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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當企業職工的父母因病去世時,職工應當回家料理後事,盡到為人子女的義務。我國是個人情社會,職工請這類假的話,企業都會批准,而且在一些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職工享有喪假的待遇。休假期間,工資待遇不變。那麼國家規定的喪假是幾天?下面小編根據有關資料告訴大家。

國家規定的喪假是幾天?

一、國家規定的喪假是幾天

實踐中絕大多數企業都是三天。

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企業應該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職工在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均應當照常發放職工的工資。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

二、關於喪假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2、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根據以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帶薪休喪假的權利。因此,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帶薪休喪假。

三、喪葬補助金的標準是怎樣的?

喪葬補助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的,以及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導致死亡的、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的喪葬費用補助。喪葬費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職工、處理後事的必須費用,工傷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應予以補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規定:“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根據該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所能獲得的喪葬補助金,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進行計算。

由此可見,目前喪假僅僅存在於一些國企和事業單位,國家對喪假的天數並未做出明文規定,只是建議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天數在一到三天左右,路途遙遠的話,還要適當延期。因此,國家規定的喪假是幾天,沒有準確的答案。職工休喪假期間,企業要按時支付工資薪酬,不得剋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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