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不合理上哪裏投訴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2W

一、工資不合理上哪裏投訴?

工資不合理上哪裏投訴

工資是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如果有投訴可以找勞動局,若是雙方有爭議就找勞動仲裁部門。《勞動合同法》第七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二、 合理工資計算方法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一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12個月=20.83天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月平均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

“20.83”的用途?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時間是20.83天這一事實,無其他作用。

“21.75”的用途?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21.75”只是在計算日工資標準、小時工資標準時使用(計算加班工資的基礎)。

不難看出,上述折算辦法是將折算環境置放於一整年中,一年365天中去除104個休息日,剩下的261天用人單位都是要支付工資的,包括了一年中的11個帶薪法定假日。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不合理的情況需要進行勞動仲裁來解決是比較常見的,需要明確的是,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就應當對工資收入的情況進行明確的認定,並寫入勞動合同,後期如果違反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按照規定的情況進行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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