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加班規定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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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法加班規定有什麼?

勞動合同法加班規定有什麼?

《勞動法》中有加班時間規定,《勞動合同法》無相關規定;加班每日一般不得超過一小時,有特殊原因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法律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平時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是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倍,雙休日是2倍,法定節假日是3倍。按照法律規定,每月工作時間為20.83天,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因此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

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合同法》中沒有關於加班時間的規定,只能適用於其他法律要求,員工每日的加班時間不能超過一個小時,每個月不能超過36個小時。工作日的加班費是員工正常工資的1.5倍,雙休日的加班費是正常工資的二倍,而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是正常工資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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