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有沒有對夜班的加班費計算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7W

勞動者提供證據證明超出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外,由用人單位安排與工作相關活動的時間,可以認定為加班時間。用人單位為了安全、消防等目的安排勞動者在非本職工作崗位值班,且安排了休息時間、休息場所的除外。另外,計算加班工資,雙方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在崗時間對應的工資為基數計算;雙方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按勞動者對應工作時間的實得工資為基數計算,但應扣除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的加班費。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法有沒有對夜班的加班費計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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