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加班費規定有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2W

一、勞動合同法加班費規定有什麼?

勞動合同法加班費規定有什麼?

加班工資規定:工作日加班工資不低於平時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休息日加班工資不低於平時工資的百分之二百,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不低於平時工資的百分之三百;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工資的規定是什麼?

對試用期間勞動者待遇過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問題,《勞動合同法》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這是勞動者在試用期間工資待遇的法定最低標準。對本條的理解,應把握以下幾點: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里約定了試用期工資,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又高於本條規定的標準的,按約定執行。

2、約定試用期工資應當體現同工同酬的原則。

3、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本條實際上規定了兩個最低標準:

(1)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

(2)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4、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員工在工作日進行加班,其工資不能低於平時工資的150%,而所有員工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正式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於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若員工跟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已經約定了試用期的工資,需要按照勞動合同中的工資進行支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