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才算拖欠工資 -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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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才算拖欠工資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麼辦

在不同的單位其實對於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時間有不一樣的規定,這點法律方面是允許的,畢竟單位情況不同,也賦予了單位自由決定的權利。那是不是到了約定的時間,單位還沒有發工資的就構成了拖欠工資呢?究竟從法律上來看怎麼才算拖欠工資?接下來,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怎麼才算拖欠工資

1、看工資結算週期來的,如果是規定月工資,那超過一個月未及時發放工資就是拖欠,如果是日工資,沒有當天結算髮放也是拖欠。

2、實踐中,如果資方與勞方協商,因特殊情況推遲一段時間發放工資,而事後在約定的期限內將工資發放,不算拖欠工資。

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麼辦?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資等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時,千萬不能採取爬樓、堵路等過激行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否則,一時衝動不但於事無補,還有可能因觸犯刑律被追究責任。

三、不屬於拖欠工資的情形有哪些

不屬於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情形包括11種:

1、國家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

2、勞動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的;

3、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税;

4、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5、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6、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的賠償;

7、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代會批准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8、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繫,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 但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9、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

10、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11、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通過上文的分析介紹,大家應該知道怎麼才算拖欠工資了吧,這要結合單位規定的工資結算週期來分析,並且有一些情況下確實是單位經營困難、資金週轉不靈,暫時無法及時支付工資,這樣的情況下其實可以諒解。但要是存在惡意不支付工資的情況,就不要猶豫了,請儘快採取法律手段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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