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錄用勞動合同怎麼籤?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一、用人單位錄用勞動合同怎麼籤?

用人單位錄用勞動合同怎麼籤?

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方式:

1、首先要認真審查勞動者的主體資格;

2、雙方履行告知義務;

3、在簽署勞動合同時,應當注意必須雙方當事人在一起當面簽字。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應當能夠依法承擔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勞動合同遵循的一個重要原則是平等自願、協商一致。

二、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可以籤半年嗎?

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可以籤半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是通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之間對合同的時間期限協商一致後,根據雙方的意願制定的一份協議。但是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公司自己的決定,通常來説勞動合同的期限可以是三個月、半年、一年、三年或者其他時間都可以。因此可以籤半年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不能違反法律規定,要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勞動合同的期限是由員工和公司協商後確定的,要能夠表達雙方的真實意願。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在其中約定員工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員工的試用期不能超過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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