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滿足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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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滿足什麼條件

要是用人單位想要解除與某個員工的勞動合同,這個時候必須要在符合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解除,不然的話單位的行為就會構成違法,這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那具體來説,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滿足什麼條件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滿足什麼條件

看是否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就要看解除勞動合同是否符合以下條件,如若不符合則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涉及合同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因此,國家勞動法規對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規定了必須具備的條件。

1、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用人單位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提出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制工人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4)企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勞動合同制工人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

2、職工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職工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出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條件、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4)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5)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垮地區轉移工作單位的。

3、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和要求

具備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並不意味着當事人便可擅自解除合同或者不辭而別,解除勞動合同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還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有關手續:

(1)除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外,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都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2)企業提出解除與職工的勞動合同,應當徵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3)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應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4)解除勞動合同時,除因被辭退或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而解除勞動合同 的外,企業應當按照工人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發給本人標準工資一定比例的生活補助費;

(5)根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同情況,分別按有關規定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和填寫職工《勞動手冊》,交由本人辦理待業登記手續。

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補償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是半年內按照半個月計算,滿半年按照1個月計算。

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我國不允許用人單位隨意解除與員工之間的勞動合同,想要解除也不是不可以,必須要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來解除。至於法律中規定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滿足什麼條件,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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