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沒辭職可以走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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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沒辭職可以走人嗎?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沒辭職可以走人嗎?

解除勞動合同後可以直接走人,而勞動合同到期,屬於勞動合同終止,無需提前提出辭職。員工離職通常分為以下幾種類型:自請辭職、解僱離職、符合勞動合同終止情形離職,如退休、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員工失蹤或死亡等。

1、自請辭職: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者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因此,對於自請辭職者,應注意審查其是否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同時,要求其填寫《離職申請單》,經用人單位同意後可辦理離職手續。這裏,應特別注意的是,員工在職期間造成用人單位損失需要賠償的,應在員工離職時一併結清賠付事項。

2、解僱離職或者自動離職:

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3、符合勞動合同終止情形離職:

員工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在終止情形屆滿前30日內,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應出具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並向員工本人送達,員工憑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員工因故失蹤或死亡的,勞動合同終止之離職交接手續由其部門主管憑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辦理。

二、什麼情況算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直接走人,不需要提交辭職申請。公司辭退在單位連續工作15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辭退在懷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員工,辭退因工傷患病,還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員工,辭退患有職業病喪失部分勞動能力的員工,都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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