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合同法中有幾種方法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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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勞動合同法中有幾種方法解除勞動合同?

新勞動合同法中有幾種方法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協商解除和約定解除三種方式。

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①辭職權: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②特別解除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③不可抗力解除權:因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或客觀事件,例如水災、火災、地震、火山爆發等自然事件,或戰爭、罷工等社會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變化等等,導致合同繼續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

2.約定解除。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事項,待約定的事由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3.協商解除。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怎樣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為協議解除和單方解除。協議解除,即勞動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有效成立以後,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勞動合同向將來消滅的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為協議解除、單方解除、法定解除:

1、協議解除,即勞動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

2、單方解除,即享有單方解除權的當事人以單方意思表示解除勞動合同。

3、法定解除,即基於法定的情形出現而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單方面和用人單位單方面)是用人單位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所採用的主要方式。所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就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辦理離職手續,解除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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