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訂立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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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勞動者嫌單位要求訂立勞動合同麻煩,因此就在問是否可以不訂立勞動合同。其實,簽訂一份書面的勞動合同對勞動者來講是很有好處的。但總有人因為各種原因而不想訂立勞動合同,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告訴大家可以不訂立勞動合同嗎。

可以不訂立勞動合同嗎

一、可以不訂立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確立勞動法律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法律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係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只是憑口頭約定就建立勞動關係的情況。一旦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很可能由於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雙方勞動關係的真實情況,使得從法律上難以充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其實,對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來説,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對雙方都是有利的事情,它可以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成為雙方遵照執行的準則和解決爭議的依據。

二、勞動合同如何訂立

(一)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一方是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三)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四)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五)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5、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六)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從法律的規定中可以知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了用工關係之後一個月內,就應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換言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不可以不訂立勞動合同的。而不管是哪方不願意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所需要承擔的法律風險都是比較大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山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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