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賠償金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9W

勞動賠償金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大家都知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後,那麼在一定的期間之內。勞動者是必須在用人單位工作的,當然有特殊情況的話,也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當用人單位如果單方面解除是需要相關的經濟賠償金,很多人都想了解。勞動賠償金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一、勞動賠償金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原因不同,賠償或補償不同,具體您可以參考下面的觀點:

1、若公司是無合法理由辭退您,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您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

2、若公司有違法原因,您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3、若公司與您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若您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二、其他

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職工主動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部分職工在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30日後主動離職,不予理會用人單位的賠償要求,用人單位則不給職工辦理人事關係和檔案的調轉手續,職工離職後人事關係和檔案長期留置在原用人單位;造成職工在新的工作單位不能辦理勞動保險、不能辦理出國政審手續、影響技術職稱評定、不能進一步求學深造和喪失報考國家公務員的機會。所以,職工在與用人單位因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損失方面發生爭議後應當在60天內及時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爭議仲裁。

綜上所述,要是勞動者是違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話,此時就需要對單位的損失進行一定的賠償。詳細的賠償內容,各位可以從上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首先,小編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違法的。解除了和你的勞動關係,那麼當然是需要進行勞動賠償金的具體的賠償標準是以平均12個月的工資來進行計算的,具體可以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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