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勞動合同提前違約離職可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3W

一、入職勞動合同提前違約離職可以嗎?

入職勞動合同提前違約離職可以嗎?

可以離職,但要給違約金,如果簽訂了勞務合同,並且沒有滿一年提前離職的話需要賠違約金的,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如果沒有提供專業技術培訓,或者僅進行入職培訓的,不屬於專業技術培訓,勞動者提前辭職無需支付違約金。即使簽訂了提前離職需要賠償2000元違約金,該條款也是無效條款。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天,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勞動者違反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

二、入職的勞動合同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情形有什麼?

可以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情形有兩種,一種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一種是有競業限制要求的。

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當然,用人單位在競業限制期限內須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出現勞動合同中的違約情況,可以辦理離職手續,在簽署勞動合同時,只有用人單位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跟員工約定服務期,或者用人單位為了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和員工約定競業限制條款時,可以約定違約金。除這兩種情形之外,任何情況約定違約金都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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