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辭職了勞動合同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2W

在我國辭職了勞動合同怎麼辦

勞動關係中有很多事情都是我們人生當中第一次接觸到的,如果説我們在大學校園接觸到的是半個社會,那等到真正步入職場了就是對我們各方面能力的一個綜合的考驗了。很明顯有些人對勞動關係的處理是太過於謹慎了,這種束手束腳的態度並不利於在勞動市場當中大展拳腳的。例如有少部分職工特別的擔心,在我國辭職了勞動合同怎麼辦?

一、在我國辭職了勞動合同怎麼辦?

員工辭職後,勞動關係解除,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勞動合同對雙方已無約束力。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辭職的流程

1、寫辭職信

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對你不利的“案底”。

2、和主管詳談

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准和支持,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準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幹力量,那麼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你的立場,並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3、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來了之後,你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後一份責任。

4、人事手續

決定離職之後,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要辦,一般來説是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並將你的檔案轉出。另外還有你的養老關係和房屋公積金等等也需要一併轉移。假如你已經找到了新單位,那麼只要將原有的勞動關係轉到新單位即可,假如你是待業或者出國等等,那麼就必須諮詢有關部門後妥善處理,以免將來你需要用到這些關係的時候發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5、開離職證明

按正常途徑來,走的時候要開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要看你的離職證明的。

6、儲存工作檔案

在辭職前,你就應當做一個有心人,平日就做好業務知識管理。將每項業務的程序與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記錄下來,儲存在檔案或電腦裏,這樣離職時才可以移轉出去。這種做法不但有利於接替者,對你也有好處。任何業務或經驗,若不能夠加以整理、記錄,很難轉化成個人財富。這種積累是可以重複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內持續升遷,或取得外界機會的必備條件。

一般我們在辭職的時候公司不會和我們索要原來籤的勞動合同的,只是會重新簽訂一份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原來的那份勞動合同就已經喪失了法律效力的,員工手中持有原來的這份勞動合同也等同於廢紙一張了,所以原來的勞動合同基本上就沒任何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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