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提前解除要注意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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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提前解除要注意啥

實踐中,勞動合同雖然約定了相應的勞動期限,但也並不是不存在提前解除的情況。這畢竟是涉及到勞動者自身利益的事情,因此在勞動合同提前解除的時候也有一些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那麼究竟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要注意啥?本站為您詳細解答。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與企業可協商一致解除雙方勞動關係

1、由誰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在員工想跳槽且企業想除名的情況下,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企業向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因此,員工不要主動提出是由自己提出離職的,可在雙方解除協議中迴避這個問題,以免輕易喪失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權利。

2、違約金的合法合理性: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在員工提出離職的情況下,單位可能會向員工要求支付此違約金。

同時,根據《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違約金高於企業損失130%的,員工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違約金過高,請求降低。

3、進行工作交接,並拿到離職交接單。別以為工作交接是企業的事情,一些管理優秀的企業在給員工電腦或文件等工作物品或工作資料的同時,都會讓員工簽收。如員工在跳槽時,沒及時交接工作,造成企業損失的時候,容易承擔賠償責任,又或者員工返還資料或財物的同時,沒有讓企業簽收回執,如碰到企業惡意打擊報復,主張員工從未返還資料或財物,員工則非常被動。

律師提醒,交接單應該一式兩份,公司與員工個人各執一份,交接單原件應當經過了企業蓋章或者HR等負責人簽字。

4、注意勞動手冊與退工單的內容記載

勞動手冊、退工單作為記載勞動者就業流動情況的憑證,如果沒有上述憑證,勞動者的就業權利和勞動保障權利就得不到有效的保護。因此,一些企業在挽留勞動者的時候,往往採取扣押勞動手冊和威脅在勞動手冊上添加不利於勞動者再就業的記載的方法。

勞動手冊是勞動者從國家勞動部門獲得的就業合法憑證,而企業只是在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有保管的責任和義務。一旦雙方勞動關係解除,勞動手冊應當由企業根據退工單如實填寫好相關事項後交還勞動者,勞動者可以憑此手冊再就業或者領取失業保險金。企業還應在雙方解除勞動關係7日內開具退工單,延遲開具造成勞動者損害的,應予賠償。

所以,員工在跳槽時,要注意催促企業交還勞動手冊,並及時開具退工單,同時,注意勞動手冊與退工單的內容記載,以防一些企業惡意添加一些不符合實際情況的離職原因,不利於員工尋求新的就業機會。

法律規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協商一致,否則的話就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構成違約。而在具體的解除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主要就是上述四方面的內容,希望能為您提供一些幫助。如果你遇到了解除勞動合同方面的糾紛,可以來電向我們本站網站的在線律師進行諮詢,我們會盡快幫助你解決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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