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基本原則包括自願原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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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的基本原則包括自願原則嗎?

仲裁的基本原則包括自願原則嗎

仲裁的基本原則包括自願原則,仲裁的基本原則有:

(1)自願原則。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或僅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2)根據事實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的原則。仲裁應當根據事實,符合法律規定,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這是正確處理糾紛的根本保障。

(3)獨立原則。仲裁依法獨立進行,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二、仲裁的主要特點有哪些?

(一)自願性

當事人的自願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點。仲裁是最能充分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的爭議解決方式。仲裁以當事人的自願為前提,即是否將糾紛提交仲裁,向哪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庭如何組成,仲裁員的選擇,以及仲裁的審理方式、開庭形式等,都是在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由當事人協商確定的。

(二)專業性

專家裁案,是民商事仲裁的重要特點之一。民商事仲裁往往涉及不同行業的專業知識,如建設工程糾紛的處理不僅涉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法律法規,還常常需要運用大量的工程造價、工程質量方面的專業知識,以及熟悉建築業自身特有的交易習慣和行業慣例。

仲裁機構的仲裁員是來自各行業具有一定專業水平的專家,精通專業知識、熟悉行業規則,對公正高效處理糾紛,確保仲裁結果公正準確,發揮着關鍵作用。

(三)獨立性

《仲裁法》規定,仲裁委員會獨立於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係。仲裁委員會之間也沒有隸屬關係。在仲裁過程中,仲裁庭獨立進行仲裁,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也不受其他仲裁機構的干涉,具有獨立性。

(四)保密性

仲裁以不公開審理為原則。同時,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證人、翻譯、仲裁員、仲裁庭諮詢的專家和指定的鑑定人、仲裁委員會有關工作人員也要遵守保密義務,不得對外界透露案件實體和程序的有關情況。因此,可以有效地保護當事人的商業祕密和商業信譽。

(五)快捷性

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仲裁裁決不能上訴,這使得當事人之間的糾紛能夠迅速得以解決。

勞動仲裁的原則不包括自願原則,因為發生勞動爭議之後,雙方當事人只能先申請勞動仲裁不能起訴,這跟雙方有沒有寫仲裁協議並無直接的關係,但其他的民商糾紛,選擇仲裁來處理的話,就是按照自願原則來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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