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沒寫終止日期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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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沒寫終止日期應該怎麼辦

勞動合同沒寫終止日期應該怎麼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合同中沒有寫終止日期的,雙方可以補充約定合同期限,如果沒有補充約定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一條 【合同約定不明的補救】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二、勞動合同中止履行有哪些法律後果

老職工的勞動關係處於中止履行狀態的法律後果是指:

第一,勞動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暫停履行。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用人單位可以辦理社會保險帳户暫停結算(封存)手續,期間不應計算入勞動者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時間。勞動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但是,法律、法規、規章對勞動合同中止履行期間的權利義務及合同期限另有規定的以及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勞動者在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不得再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上述法律後果由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關於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二條中作了規定。

第二,因老職工主觀原因長期不履行勞動合同達3個月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三,因用人單位的過錯導致老職工長期不能履行勞動合同而老職工又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老職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有關損失。

一旦發生勞動糾紛時,這類勞動者應積極地按照自身簽訂的勞動合同進行辦理。違約的一方應積極地賠償這類受害者的合法權益,拒不賠償的,應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合法的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要求對法進行賠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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