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試用期間辭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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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試用期間辭職嗎?

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試用期間辭職嗎?

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試用期間辭職。已經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且在勞動合同上約定試用期的,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未在勞動合同上約定試用期,勞動者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不需要賠償。

二、相關法律依據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三、需要注意的事項

1、試用期內隨時可以辭職,試用期辭職要提前告知

2、不管你的合同簽訂的是從哪天生效,實際上都從你上班的第一天開始生效,即使公司與你簽訂的合同是從試用期後開始生效,也是一樣的。公司有責任為員工繳納社保,包括處於試用期的員工

3、試用期工資相對低一點是可以的,但是公司扣發5%工資,待通過使用考核後再發放的行為完全是非法的,必須全額返還

4、入職體檢費用本來就應該公司承擔,勞動者可以要回

員工在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注意是否有約定試用期的問題,如果是在試用期期間員工決定辭職,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如果沒有約定試用期將會被視為正式員工,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屆時可以無條件離職,並且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風險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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