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補籤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8W
離職後補籤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律師解析:離職後補籤的勞動合同無效。
1.如果員工不籤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
2.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雙倍工資是從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後的第一個月計算至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但最多不超過十一個月。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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