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兩份勞動合同會被發現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1W

一、員工籤兩份勞動合同會被發現嗎?

籤兩份勞動合同會被發現嗎?

員工異地籤兩份勞動合同肯定會被發現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勞動合同籤兩份的話國家是不禁止的,但是公司如果有規定的話,是可以開除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入職多久簽訂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一個月之內,用人單位是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籤兩份勞動合同違法嗎?

簽訂兩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法律不允許勞動者同時與兩個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本單位完成工作任務的,或者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如果勞動者嚴重違法公司或者企業相關制度的,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員工跟兩個單位簽署勞動合同,很有可能被發現的,員工還沒有入職時,可以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入職之後,需要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足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雙倍工資,最長能要求是十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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