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勞動合同不見了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2W

一、員工勞動合同不見了怎麼辦?

員工勞動合同不見了怎麼辦?

勞動合同丟失了,是可以補籤的,可以跟單位協商下,因為一開始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者跟單位至少一人一份的,如果丟失了可以跟單位協商再補籤一份的。如果勞動者保存的一份丟失,可以到用人單位複印他們保存的一份,然後加蓋印章,標註複印來源即可。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丟失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都是有存檔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補辦一份。當然也可以通過社會保險記錄、工資發放記錄、考勤記錄等證明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存在。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提交什麼可以認定勞動關係?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例如:工資單、社會保險記錄單、住房公積金單等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還有由公司簽字的崗位職責説明書、薪資確認書、調崗通知書等證明。

(4)考勤記錄。例如:公司使用軟件的打卡記錄,加班安排通知等。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6)除了以上提到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係的依據外,還有其他一些證據,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舉證。

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丟失之後,可以去用人單位補辦,沒有勞動合同也是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會有存檔。從員工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之日開始,一個月內需要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勞動雙方要在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勞動合同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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