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滿離職證明範文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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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期滿離職證明範文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期滿離職證明範文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期滿離職證明

我司員工 , 身份證號碼: ,於 年 月 日入職我公司工作,工作崗位為 ,最後一份勞動合同的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因 □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雙方正式□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本離職證明一式兩份,公司與員工各執一份。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員工簽收: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二、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的用處有哪些?

在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時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該份證明實際上涉及到勞動者眾多的切身利益時都需要的。例如,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在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時,該證明是很好的書面證據,勞動者到新的用人單位再就業時,工作年限涉及到勞動的年休假時間,因為在其它單位累計的工作年限也可是計算年休假的工作年限的。

另外,諸如辦理退休手續等在其它很多涉及勞動者權益方面都有可能用到這份證明。所以這份由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對勞動者來説是極其重要的。

三、單位不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怎麼辦?

用人單位違法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在實務中勞動部門接到投訴的,一般都會做相應的瞭解,如果確實存在應當出具的情況的,勞動部門會責令改正已發生違法行為,平衡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使之恢復到合法的狀態。另外,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因違法行為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員工和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多都有期限要求,如果合同到期員工離職,則勞動關係終止,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單位出具證明。在這樣的離職證明中,主要寫清員工的入職離職時間、職位、離職原因是合同到期等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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