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繳費年限新政策有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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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繳費年限新政策有什麼內容?

我們都十分關注社保等的繳費年限,這關係到我們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基本保障,很多自由職業者甚至掐準了年限來繳費,那是抱着“夠用就行”的心態。在此呢,本站網的編輯要提醒各位,醫保繳費年限政策在不斷調整中,而各地的規定又有所不同。本文就來為大家找兩個地區舉例談一談醫保繳費年限新政策。

一、醫保繳費年限新政策有什麼內容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為保持統籌基金收支平衡,切實保障退休人員醫療待遇水平,各統籌地區都對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最低繳費年限作了相關規定,一般為20年~30年不等。

鄭州職工醫療保險規定:

最低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為男職工累計滿25年,女職工累計滿20年,其中實際繳費年限最低應累計滿10年。最低繳費年限未達到上述標準的,由用人單位一次性補齊所差年限的職工醫療保險費後,方可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

重慶職工醫療保險規定:

(1)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其中本人按規定實際繳費年限必須滿10年。參保人員2003年12月31日前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視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2)2008年12月31日前,男滿60週歲、女滿50週歲的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最高不超過15年。

二、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比例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職工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1、職工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範圍

(1)甲類藥物是指全國基本統一的、能保證臨牀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2)乙類藥物目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自身情況調整,這類藥物先由職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後,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2、職工醫療保險服務設施報銷範圍

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所必須的生活服務設施,主要包括住院牀位費或門(急)診留觀牀位費。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主要包括:

(1)就(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

(2)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嬰兒保温箱費、食品保温箱費;

(3)陪護費、護工費、洗理費、門診煎藥費;

(4)膳食費;

(5)文娛活動費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務費用。

3、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各地的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不一樣的,以煙台市為例:

在職職工在一個醫療年度(自然年度)內,因病每次住院的醫療費用(不含不予從統籌基金中支付的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根據醫院級別實行分段累進制報銷:

一級醫院,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按90%支付;

二級醫院,起付標準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按90%支付;

三級醫院,起付標準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含)的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按90%支付。

退休人員在上述比例的基礎上再提高5%。

本文不僅説明了醫保繳費年限新政策,也和大家講述了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比例,供大夥兒參考。需要指出的是,本文給出的醫保年限標準是一個參考值,會依據不同地區而有所差異(譬如文中列舉的鄭州和重慶政策的差異),日後也會根據政府政策而調整,並不是一成不變的。由於相關政策與我們的醫療保障息息相關,值得大家去關注。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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