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病醫保新政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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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病醫保新政內容是什麼?

我國,城鄉居民享有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居民在看病就醫的時候可以節約一筆費用,減輕經濟負擔。可是現實中經常存在這樣的情況,就是老百姓生病了,卻看不起導致病情加劇,耽誤了治療。為此,我國在一些城市進行了大病醫保的試點,武漢就是試點城市之一,那麼武漢大病醫保新政有什麼?如何解讀?下面我們跟隨本站小編具體瞭解下吧。

武漢大病醫保新政內容是什麼

一、哪些費用不屬於大病醫保的報銷範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屬於大病醫療保險範圍:

1未經批准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

4、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

5、因責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殺導致治療的;

7、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8、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衞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二、大病醫保如何報銷?

1、職工的《醫療保險卡》、《大病醫療保險繳費卡》; 

2、大病醫療費統籌基金撥付審批表(三張)(並加蓋公章); 

3、出院診斷正明(緊急搶救應出具緊急搶救診斷正明)、《大病統籌患者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清單》、《武漢市住院收費專用收據》及《住院費結帳單》(住院報銷憑正); 

4、特種檢查、特種治療或使用貴重藥品的應出具審批表; 

5、門診患者需出具診斷正明、大病統籌處方及武漢市門診收費專用收據; 

6、轉院治療應提供由院方大病統籌辦公室出具的轉院正明;

7、大病醫療統籌規定的其它材料。

8、單據報銷時限,以出院或門診最後一天為準60日內,逾期不予報銷;

9、大病醫療費用實行一次性報銷制度,凡因企業、個人、醫院造成的漏報一律不予補報; 

10、凡因企業、個人、醫院造成的報銷材料不全的,將暫緩支付。

綜上所述,國家建立大病醫保制度無疑是對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一種有效補充,武漢在這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大病醫保也有繳費比例、基數,報銷流程及材料等。其中繳納比例是職工1%,單位6%,都是建立在職工基本工資基礎之上。這就是小編關於武漢大病醫保新政方面的一些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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