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童工歸哪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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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童工歸哪管?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使用童工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企業應當對使用童工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成長,每個人都有義務舉報企業違法使用童工的行為。由於大家可能不知道具體的分管部門,可能會有非法使用童工歸哪管的疑問。下面小編就簡單地介紹下。

一、僱傭童工歸哪個部門管?怎麼舉報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僱傭童工的,發現者可以通過打電話、寫舉報信或者直接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舉報。

依照中國《勞動法》定義,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過上述定義的兒童年齡但不滿十八歲的工人。

所謂童工就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

我國《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收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對招用童工,我國《勞動法》第94條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十條規定“對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立即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費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承擔。”。第十一條規定“違反規定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對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傷殘的童工應當負責治療,並承擔治療期間的全部治療和生活費用。

二、除國家規定的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允許招用的未滿16週歲的少年、兒童外,下列未滿16週歲的少年、兒童也不屬於童工範疇:

(1)參加家庭勞動、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的;

(2)利用寒暑假從事無損於身心健康的輔助性勞動的;

(3)尚不具備實施初級中等義務教育條件的農村未考入初中的滿13週歲的少年,從事日勞動時間不超過6小時、無損於身心健康的輔助性勞動。

第(1)、(3)項中所謂的輔助性勞動,是指體力勞動強度不大,無工級無定額的勞動。其使用的範圍、行業、工種崗位應當從嚴掌握,具體辦法由當地縣級以上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針對非法使用童工的行為,大家有義務向有關部門驚醒舉報。非法使用童工歸哪管?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使用童工的行為進行監管。如大家有發現非法使用童工的行為,可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委員會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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