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假期規定2021年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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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假期規定2021年規定?

一、晚婚晚育假期規定最新規定

修改後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刪除了“晚婚”字眼,有人認為這意味着晚婚假的取消。對此,國家衞計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迴應稱,目前我國的初婚年齡約為25歲,初育年齡則約為26歲,針對這種新的生育行為的情況,國家也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因此,晚婚假是否取消,還需看今後各地立法機關是否修訂計生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在地方法未做明確修改之前,均應執行此前的規定,用人單位不應隨意改變。

二、產假的工資的算法

1、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2、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3、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説來就是:

一方面,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好,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另一方面,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4、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以上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最新各地計生條例、產婚假的變動情況以及產假工資的具體算法,但是由於各省份和地區計生條例修訂和實施時間上存在差異,存在時間上的更新,以上數據僅供廣大讀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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