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假期取消了嗎 - 有哪些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9W

晚婚晚育假期取消了嗎,有哪些規定?

產假大家都知道是對在職工女性的福利,也表明國家對女性的照顧和關心。隨着二胎政策的放開,很多政策也要隨之調整,那麼到底有那些政策規定呢?晚婚晚育假期取消了嗎?帶着這些疑惑,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資料,請閲讀下文。

一、晚婚晚育假期取消了嗎?

是的,晚婚晚育假期已經取消。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確在2016年1月1日施行。修正案草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根據目前《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也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1、刪除晚婚晚育、獨生子女獎勵規定?

此前,我國鼓勵晚婚晚育,給予額外福利。如在原有的3天婚假基礎上,晚婚假可延長至10到30天不等;晚育假則是在原有的98天產假基礎上延長。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刪除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除此之外,《民法典》還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同時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獎勵扶助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獨生子女父母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父母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

2、提倡生育兩子女、符合條件者可再生育

修改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地方可以結合實際對允許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體辦法。

具體規定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同時明確,夫妻雙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3、符合政策生育夫妻可獲延長生育假等福利?

根據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的新形勢,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4、晚婚假取消 至少7天的假期沒了

根據《民法典》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夫婦,可享受3天婚假。

二、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勞動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 婚喪假 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勞動法》婚假規定就這一條,所謂法定,根據《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通過小編對晚婚晚育假期取消了嗎這一問題的解答,大家知道答案了吧,如今政策已出,刪除了以前對晚婚晚育夫妻獎勵的規定。具體實施方案和程度,各個省、市略有不同,大家可以去諮詢當地相關政策,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