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無理由的辭退員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一、公司可以無理由的辭退員工嗎?

公司可以無理由的辭退員工嗎

1、無理由辭退就屬於違法解除了。

2、依法賠償標準是:工作滿一年支付兩個月的經濟賠償金,如工作滿2年,則支付4個月的賠償金。

3、賠償金計算基數是:離職前12個月總收入的平均數(即加起來除於12)。

二、公司無理由辭退員工:

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公司開除員工,應按以下標準進行賠償: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四、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開除員工不需要補償或賠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綜上所述,公司無故辭退員工,或者辭退理由不符合規定,屬於違法行為,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賠償金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賠償金,不滿6個月按照半年計算經濟賠償金,如果員工違反單位制度辭退,沒有經濟賠償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