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企業能辭退員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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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哺乳企業能辭退員工嗎?

哺乳企業能辭退員工嗎?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從以上的內容可以知道,如果女性處於哺乳期的時候,在法律上是不可以依法辭退員工的

二、辭退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有哪些?

1、需支付辭退員工補償的情形

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被辭退員工補償金:

(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經過合法程序辭退員工的;

(2)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決定不與員工續簽的,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3)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時辭退員工的;

(4)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時辭退員工的。

2、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為補償的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況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綜上所述,在女員工生育期,哺乳期,企業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否則就是侵犯了女員工的利益。如果在哺乳期內勞動合同到期,企業也應當順延到哺乳期結束,雙方再商議是否續簽。企業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女員工可以向工會或者勞動監察機構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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