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醫療期滿公司辭退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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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醫療期滿公司辭退怎麼賠償?

員工醫療期滿公司辭退怎麼賠償?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醫療期滿或者醫療終結被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5—10級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鑑定為1—4級的,應當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也就是説,醫療補助只適用於“被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5—10級”的勞動者,若被鑑定為1-4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則不需要支付醫療補助費。

二、被公司無故辭退怎麼辦?

1、被單位無故辭退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違法解除的賠償金、工資、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員工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税局打併蓋章的個税完税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或營業執照複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立案後,開庭,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綜上所述,員工患上嚴重疾病需要治療的,在醫療期內公司不可以辭退,根據勞動法規定,醫療期屆滿,員工依然不能返崗,公司可以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給員工賠償。公司應當最少提前一個月通知到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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