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死忙能得到賠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3W

未成年工死忙能得到賠償嗎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招聘的員工是需要符合法律的規定的,員工一定要年滿十六週歲以上,而且雙方當事人在正式工作之前需要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是現在很多人早早就輟學出去工作,那麼如果未成年工死忙能得到賠償嗎?

未成年工傷是違法的嗎能得到賠償嗎?

由於未滿16週歲的未成人屬於童工,童工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與用工單位構不構成合法的勞動關係,所以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認定條件,故無法通過工傷處理。

雖然非法僱傭童工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不能認定為工傷,但是依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是受法律保護的。在用工時,用人單位負有審查勞動者實際年齡的義務,未盡實質審查義務非法僱傭童工緻勞動者受到傷害的,應賠償受害者因此所受到的合理損失。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規定,童工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勞動能力鑑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範圍,全部由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可以根據《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的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其因工導致的傷害,這包括在勞動能力鑑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一次性賠償金、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損失。

未成年工不得從事哪些勞動

(一)《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接塵作業;

(二)《有毒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有毒作業;

(三)《高處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高處作業;

(四)《冷水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冷水作業;

(五)《高温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温作業;

(六)《低温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低温作業;

(七)《體力勞動強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八)礦山井下及礦山地面採石作業;

(九)森林業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業;

(十)工作場所接觸放射性物質的作業;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學性燒傷和熱燒傷等危險性大的作業;

(十二)地質勘探和資源勘探的野外作業;

(十三)潛水、涵洞、涵道作業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業(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連續負重每小時在六次以上並每次超過二十公斤,間斷負重每次超過二十五公斤的作業;

(十五)使用鑿巖機、搗固機、氣鎬、氣鏟、鉚釘機、電錘的作業;

(十六)工作中需要長時間保持低頭、彎腰、上舉、下蹲等強迫體位和動作頻率每分鐘大於五十次的流水線作業;

(十七)鍋爐司爐。

未成年工死亡該怎麼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6條規定: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該單位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傷殘、死亡的,由該單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前款規定的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以及前款規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第4條規定: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鑑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範圍,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第5條規定:一次性賠償金按以下標準支付:

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倍。

以及哪些工種是未成年人絕對不可以從事的,用人單位在招聘員工時,一定要正確核實員工的身份,否則不僅用人單位要受到相關部門的懲罰,而且危害了未成年人的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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