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併辭退員工賠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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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合併辭退員工賠償標準是什麼?

企業合併辭退員工賠償標準是什麼?

單位發生重大改變,公司辭退員工可以按照裁員的情況來處理,單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正常是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時間。裁員不合法的,兩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兩個月工資。經濟補償按照工作滿一年一個月本人工資,不滿半年按照半年計算,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企業辭退員工的情況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綜上所述,企業兼併重組過程中,可能會將一些員工辭退,雙方解除勞動關係。對於辦理辭退的員工企業要按照其工齡,滿一年支付一月工資作為賠償標準。這個月工資應當是員工的平均實發工資,不能按照最低工資確定。企業有這樣安排,應當提前告知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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