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認勞動關係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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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認勞動關係管轄法院

在我國,我們知道,勞動關係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所成立的關係叫做勞動關係,勞動關係是不能隨意解除的,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也不能,除非用人單位涉嫌違法行為,那麼如何確認勞動關係管轄法院呢?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進行詳細的解答。

一、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依法所確立的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係。

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也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

勞動者,是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依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並獲取勞動報酬的自然人

二、確認勞動關係管轄法院

勞動爭議發生後,大家首先都會想到申請勞動仲裁,但是該向哪個地方的勞動仲裁委申請呢?或者説向哪個地方的勞動仲裁委提出申請比較有利於已方訴訟呢?筆者建議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對照確定:

1、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這裏的用人單位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單位的註冊地,用人單位的註冊地與經營地不一致的,則由經營地管轄;

2、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3、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4、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無管轄權為由對勞動爭議案件不予受理,當事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經審查該勞動仲裁委對案件確無管轄權的,應當告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

(2)經審查該勞動仲裁委對案件有管轄權的,應當告之當事人申請仲裁,並將審查意見書面通知該勞動仲裁委,勞動仲裁委仍不受理的,當事人就該勞動爭議事項起訴的,應予受理;

以上即是本站的小編為您總結的如何確認勞動關係管轄法院,另外勞動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所在地不同的話,為了避免勞動者長時間的進行訴訟,可以在仲裁裁決出來後,搶先選擇有利於自己訴訟的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更多相關的相關問題可以再次諮詢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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