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兼職員工補償金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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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辭退兼職員工補償金是怎麼規定的?

辭退兼職員工補償金是怎麼規定的

1、單位辭退兼職人員是沒有補償的,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3、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關係的特點

1、用工時間短,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2、可以建立多重勞動關係。同一勞動者可以與不同用人單位同事建立多個非全日制勞動關係。在一般勞動合同中,我國不承認雙重勞動關係,但是,勞動合同法規定,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3、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勞動合同法》第71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4、合同形式靈活,可以訂立書面也可以訂立口頭的勞動合同。

5、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可以約定試用期。

6、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用人單位支付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小時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佈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屬於法定的強行性法規,具有保障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權的作用。

兼職的工作及用工管理模式本來就非常的靈活,其實用人單位對兼職職工的要求肯定也不會像正式職工那樣。甚至也有很多兼職都是在當前的工作完成以後,用工關係自動就終結了。這一點,作為兼職職工本人必須要有所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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