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離職有補償金嗎 - 員工如何自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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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離職有補償金嗎 員工如何自動離職

多數時候員工如果是自己主動離職的話,也就是員工自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這樣的情況下一般來説也是不會要求員工承擔什麼違約責任。而我們知道有些情況下解除了勞動合同的,單位需要支付補償金。那麼自動離職有補償金嗎?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員工如何自動離職?

離職週期:

員工離職必須有一個離職週期,離職週期視員工所處的職級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基層(一般員工、基層管理人員)的離職週期一般為3天或3天以上,中層(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的離職週期一般為7天或7天以上,高層(總監)的離職週期一般為14天或14天以上,高級管理者(副總經理及以上)的離職週期一般為1個月或以上。

離職管理交接

離職手續的辦理和交接切不可以口頭形式進行,必須有書面文件資料存檔,否則視為該員工與企業的勞動關係仍未解除,存在極大的隱患。另一方面,離職的交接必須儘可能的詳盡、清晰,否則會造成新接任人員不熟悉上一任人員情況、信息資料沒有移交完全,工作中斷,陷於離職糾紛中。

離職手續應該有《離職職員申請表》、《離職職員工作交接單》。

員工必須首先完整填寫《離職職員申請表》的各項信息,交直屬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公司高管簽字同意後,開始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離職交接內容:

離職交接包括與本部門間的工作交接、與行政部間的門禁卡、名片、工裝、辦公用品、電腦、車輛的交接、與人力資源部的制度文件交還等,有三類資料的交接非常重要:

技術資料交接:包括技術研發信息、產品配方、技術測試信息等,一般交給技術部負責人;

客户資料交接:包括客户的企業名稱、聯繫人姓名、地址、電話、個人興趣愛好、曾發生的業務記錄等,一般交給客服部負責人;

帳務資料交接:包括應收、應付款記錄、預支款項交割等,一般與財務部進行交接。

注意,只有在所有交接手續辦理完成後,方結算領取薪資。

二、自動離職有補償金嗎

勞動部門指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5種情況下迫使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當支付職工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這5種情況是:

1、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3、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4、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5、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遇到上述5種情況,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又拒付勞動報酬和補償金,職工可以在規定的時效內申請勞動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是因為單位剋扣工資或者拖欠工資等行為損害到了勞動者利益的話,這個時候即使是員工自己主動提出離職的,那用人單位也是需要支付其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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