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強迫加班怎麼舉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9W
單位強迫加班怎麼舉證?
律師解析:勞動者舉證證明加班時間和加班事實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像、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勞動者在工作與勞動過程中就應當有意識的蒐集與保留這些證據。
單位強迫加班是違法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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