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公司辭退賠償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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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哺乳期公司辭退賠償多少錢

哺乳期公司辭退賠償多少錢

待遇哺乳期的女工,用人單位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和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合同辭退職工,但可以按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因此,辭退合法的,沒有補償;違法的,按照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計算經濟補償金,而實際單位需要支付該女職工經濟補償金2倍的賠償金。

二、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從原則上來看,如果女職工正處於哺乳期的話,那麼用人單位一般是不能將其辭退的,此時不能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和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與該女職工的勞動合同。但要考慮到,如果女職工本身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中規定的情形,而單位也是基於此將其辭退的話,則就是可行的,同時也不會認為單位辭退的行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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